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武侠修真 > 仙宫 > 第十五章 陪练

第十五章 陪练(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有勇气承认“害怕”的人,并不一定都是懦夫,但垂死挣扎的人,却全都能称得上是勇士,毕竟,没有束手就擒,但勇士未必就是褒义词,因为勇士往往都是死的最快的。

叶瞳看向卡隆,指着亚森说道:“一直以来,我都弄不清楚自己的真正实力,毕竟以前我很少跟人交手,如果你愿意让他陪我打一场,我可以再告诉你们一个秘密。”

卡隆一脸古怪的看着叶瞳,问道:“什么秘密?”

叶瞳胡侃说道:“金鸾山脉第十七山,埋藏着一笔宝藏,整整一百颗银晶,我之所以知道这个消息,是因为我曾经救下的一位老人,离开寒山城之前告诉我的,而我们此番进入金鸾山脉,其实也是为了那一百颗银晶,只不过……”

卡隆的双眼骤然亮起,贪婪之色尽显无余,急促问道:“只不过什么?”

叶瞳苦笑道:“以我们的实力,抵达第十山倒是有把握,再深入几座山也有可能。但想要抵达第十七山……你懂得。”

“懂!”

卡隆不假思索的说道:“以你们的实力,想要抵达第十七山,几率微乎其微。与其把性命断送在山脉之内,的确不如换点好处。我同意,亚森,你陪他打一场,记住,打伤他可以,万万不可要了他的性命。”

亚森性格精明,迟疑道:“大哥,您真相信他的话?万一这小子是骗咱们,那咱们不是要白折腾一场?”

卡隆自信说道:“他不敢!”

亚森困惑道:“您怎么知道?”

卡隆冷笑道:“你猪脑子啊?既然知道第十七山有宝藏,具体位置他也清楚,那咱们怎么可能不让他亲自带路?”

对啊!

亚森闻言,顿时暗骂自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他看向叶瞳,扭头踢腿活动了下筋骨,然后勾了勾手指,傲然说道:“小子,看在你变成我们的财神爷的份上,我让你三招。”

“好!”

叶瞳满口答应,目光却看向亚森身后。

亚森一愣,带着狐疑神色朝着后面看去。

咻!

叶瞳脚尖蹬地,身形瞬间冲刺到亚森面前,在对方毫无防备,刚刚回过头的那一刻,刀柄直接怼到亚森的下巴上。骨骼断裂声,好似敲响战斗的乐章,叶瞳在亚森后仰的时刻,凌厉一脚揣在他的胸口,直接把他踹的倒飞出去。

“砰……”

地面上,扬起一阵灰尘。

叶瞳露出失望神色,摇头叹道:“本以为你有狂妄自大的本钱,没想到连飘香楼的女人都不如,我都还没活动开筋骨,你就像只猪猡似的被我打飞,真是不堪一击啊!我想问问你,你到底是哪来的自信,扬言要让我三招?”

一旁。

卡隆三人看着晕乎乎的,想要挣扎着爬起来的亚森,露出不忍直视的眼神,他们没有想到,平时精明的像个狐狸似的亚森,今天怎么蠢到这般地步,人家仅仅一个眼神,就能令他丧失警惕性,真是要蠢哭旁人了。

倒是药奴,嘴角勾勒,笑意爬上脸庞,在心底赞叹:妙啊!

亚森终于从地上爬了起来,甩了甩脑袋,彻底清醒之后,心间上回荡起叶瞳刚刚说的那番话。顿时,强烈的耻辱冲刷着他的心房,一股杀意呼吁而出,恨不得坑他的叶瞳大卸八块。

“杀!”

亚森取出袖中剑,大步冲向叶瞳,他忘记了卡隆的命令,眼里只有带给他羞辱的叶瞳。那柄袖中剑,总长不及一尺二寸,在他刺向叶瞳的时刻,手指按在机关上,剑身直接从剑柄中弹射而出,扫向叶瞳的脖颈。

他的速度很快,但力量却不是很大。

叶瞳反握刀柄,手臂瞬间抬起,挡开短剑的一瞬间,另一只手里已经出现一把匕首,并且在亚森腋下撕开一道血淋淋的口子,在亚森面色一变,身形后退的时刻,也后退两步,摇头说道:“你败了,如果我刚刚想杀你,这把匕首能从你的腋下刺中你的心脏。”

亚森捂住腋下伤口,心底一阵发寒,别人或许看不透其中的玄虚,但他心里却跟明镜似的,刚刚叶瞳手里的那把匕首,明明是直刺过来,可在最后变招,该为横扫。

他说的,是对的,真的是留了自己一条性命。

亚森的面色一阵青一阵白,尽管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但他再也不敢朝着叶瞳扑去,因为他怕下一次,那把匕首就会刺穿他的心脏,“你的修为,明明只是炼气三重,怎会这般强悍?”

叶瞳轻蔑的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头对卡隆说道:“你的手下,让我想起了纺织铺里的绣花枕头。”

卡隆面色阴沉,问道:“你什么意思?”

叶瞳直言说道:“中看不中用。”

“你……”

卡隆勃然大怒,刚刚他还大言不惭的叮嘱手下,只能打伤对方,不能要了对方的性命。结果连半刻钟都不到,就变成人家手下留情,两次打伤自己的手下。

他的脸,有些发烫。

就像是有一双无形的巴掌,啪啪抽打在他的脸上,无声,但火辣辣的疼。

叶瞳看向另外两人,他如果没记错的话,刚刚亚森说过,这两位都是炼气五重境界,或许跟他们比斗,才能够检验出自己的真正实力。

可是!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凡人之从卧底开始从野狐开始求道凡人:掩月宗的日常我把亲姐锻炼成拳法八级我成了女频修仙小说中的炮灰刚成仙神,子孙求我出山从征服西游开始福德天官以力证道:从莽牛大力拳开始白骨道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