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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阴阳怪气(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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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镜报如约发售了。

身为老报友的李狗儿和赵三哥一起从附近的某家杂货铺里买到了两份镜报。

随着印刷量的扩大,镜报的分销点已遍布全城。人们再不用跑到几条街以外的店铺去买报纸,因为无论你住在城里的哪一个角落,你都能在离家不远处找到卖报的地方。

当然,以往报纸发售时那种门庭若市的景象也不见了,可报纸的销量又提高了近两成。

李狗儿嘴里叼着个烧饼,举着报纸的姿势也很老道。

原本吊儿郎当的他在读过临州的那期报道后已洗心革面了。因为之前正经读过书,所以他决定再把学业捡起来,从童生做起。要是能考个功名,那可就光宗耀祖了。

不过,虽然决意当个正经人,可有些毛病不是说该就能改的。比如,他走路的架势仍然很像个街头的小混混,一点都不像读书人。

“竟然在如此重要的位置登了和亲的事。”李狗儿咬了口烧饼,嘀咕道:“县主都走了,说这干甚?还怕人丢得不够么?”

作为老报友,他一眼就从报纸的排版看出了报社对这篇文章的重视。因为之前临州的那篇报道让他感触很深,所以他是坚决的主战派,只恨不得亲自提刀上马奔赴疆场让胡人血债血偿。

“听说送走的小娘子是夏家的闺女。”赵三哥慨叹道:“可惜,把一块艳冠群芳的倾世美玉当做石头送给了胡人。”

李狗儿没答话。他专注地读着报纸,到后来还读出了声:

“北胡与我大瑞曾为敌国。既然经过和亲两国就是‘兄弟之邦’,那我们有理由去了解这位‘兄弟’,以及我们和‘兄弟’之间的故事。

北胡是个粗犷豪迈的部族。草原上恶劣的气候和生活环境铸就了他们坚毅的性格,也把北胡人变成了天生的战士。不论在哪个部落,他们的孩子从四、五岁就开始学骑马,彼时我们的孩子还在父母的怀抱中撒娇。

论勇武,北胡的女人也不输给男人。只要跨上马,她们也是能开硬弓、能连夜奔袭敌国的优秀战士。

有人做过调查:全盛时的北胡,各部的控弦之士有六十余万。如今,王庭能调动的人马只怕也不下五十万。

而大瑞则爱好和平,以教化布恩德于宇内,非是居马上治天下者。

北胡无数次南下劫掠,皆因偶遇冻馁,又不知“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才贸然犯险,致使天下生灵涂炭。这次广灵县主远嫁大漠,定能将我中原之伦常教化、忠孝节义远播于蛮荒北疆,使北胡服王化、懂礼仪,对侵略行为惭愧无地,对我大瑞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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